2013年12月28日 星期六

泛蓝联盟創始人孙不二先生刑满获释

曾经活跃于网络政论的中国泛蓝联盟成员孙不二,周五获释离开监狱。当局禁止他接受外媒访问﹐他表示﹐虽然在狱中受尽磨难﹐但他的理想从未改变。(维灵报道)

记者周五成功联系到刚刚出狱的孙不二﹐他表示﹐当局不允许他接受海外媒体采访﹐所以不便与记者详谈。
记者问︰在推特上看到﹐你今天出来了是吗?
孙不二说﹕对﹐我今天回来了﹐但是他们不让我接受媒体采访﹐接受媒体采访的话﹐可能会采取相应的措施。不过以私人朋友的话﹐我可以坦率的告诉你﹐他们对我实行国家恐怖主义﹐在监狱里隔离关押﹐身体受到很大的创伤。

孙不二表示﹐他是在2007年5月22日被当局绑架失踪。2011年6月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6年。他表示﹐虽然在狱中受尽磨难﹐但他的理想不变。据孙不二说﹐出狱后马上被软禁﹐现时当局安排六名安保人员贴身跟踪他﹐并威胁随时再抓他入狱。所以﹐他希望能够尽快出国读神学院﹐同时﹐治疗在狱中受创严重的身体。

资料显示﹐孙不二原名文炎﹐武汉人﹐是基督徒﹐中国泛蓝联盟的发起人﹐2004年创立中国泛蓝联盟﹐曾任中国泛蓝联盟第一任负责人。

中国泛蓝联盟是一个认同中国国民党﹐信仰三民主义的网络议政团体。

中国泛蓝联盟自2004年成立至今﹐通过民主运动及民间维权的方式﹐不断宣传三民主义及民主价值﹐得到底层民众的认同和接受。中共对泛蓝的打压也十分严重﹐到目前为止﹐这个组织的十多位重要成员被判刑。

2013年12月27日 星期五

「緊急救援中國政治犯行動公聽會-與美國國會同步」,China 18 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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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克貴,1979 年 6 月 10 日出生于山東省沂南縣雙堠鎮。他是中國著名維權人士陳光誠的侄子。陳光誠多年來遭受了來自當地政府連 續的駭人聽聞的迫害,這種迫害不僅針對陳光誠本人,而且延伸到了陳光誠的所有親屬。陳克貴家人在幾年內一直遭受監控、威脅恐 嚇、任意入室檢查、電話監聽等人權侵犯。2012 年 4 月 27 日午夜時分,地方政府官員一行十幾人強行翻牆進入陳克貴家,翻箱倒櫃並 動手毆打他及其他的家人。陳克貴爲了保護自己和家人不受到傷害,奮起防衛反擊。隨後陳克貴被地方當局逮捕,並在 2012 年 12 月 3日被沂南縣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三個月。陳克貴在被關押期間遭到酷刑、不許家人爲他聘請律師、審判時不許旁聽等野蠻對待。後被投入監獄服刑,在監獄他繼續受到歧視、嚴管和毆打,在他患急性闌尾炎時不給其及時必要的治療。家人提出保外就醫的要求也被拒絕。
 
丹增德勒仁波切,藏族,1949 年出生于甘孜州理塘縣德吉村。1983 年被指認爲雅江縣奧托寺格西喇嘛阿登彭措的轉世。從 1987 年開始, 他修建了奧托大乘菩提法寺、雅江文殊  寺、措西塔奧寺、俄洛殊生 寺、德慶曲林尼姑寺等,他還興辦了數所藏文學校。他是達賴喇嘛 的擁護者,是甘孜藏區乃至整個藏區、印度藏族流亡社區都享有極 高威望的高僧。2002 年 4 月 7日,丹增德勒仁波切被甘孜州雅江縣 公安局借口是成都天府廣場爆炸案的幕後操縱者而將他拘捕。中國 政府以涉嫌“煽動分裂”、“制造成都爆炸案”和“非法持有槍枝和彈藥”的罪名,于2002年 12 月 2 日被甘孜州中  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2005 年被改判爲無期徒刑。現年 63 歲的丹增德勒仁波切已經服刑十一年,身體狀況急劇惡化。甘孜藏民從來沒放棄呼籲中國政府無罪釋放丹增德勒的努力,2009 年 12 月,曾經有三萬多藏民簽名、按手印聯名嚮中央政府請願重審這一案件。
 
高智晟(1966  年  4  月  20  日—)律師因參與過維權性質的陝北油田案、新疆喀什基督徒案、法輪功案。2005年11月,他出任主任的北京晟智律師事務所被北京市司法局停業。2006年12月22日,高智晟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三年、緩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回到家中。2007年9月21日高智晟再遭抓捕,50 多天後獲釋,寫下《黑 夜、黑頭套、黑幫綁架》一文,自述受到包括用牙簽插入生殖器在內的酷刑。2009年1月 9日,高智晟的妻子兒女離開北京,流亡美國。2009年2月4日,高智晟再次被官方綁架失蹤2010年3月27日,高智晟突然在國保警察的監控下露面;4月20日,再度消失。2011年1月10日,美聯社發表題爲《失蹤的律師講述遭受虐待折磨》的獨家新聞報道,美國記者韓村樂(CHARLES  HUTZLER)披露了  2010  年  4  月  7  日在北京的一個茶館 對高智晟的采訪內容,曝光了高智晟失蹤期間在北京、陝西和新疆等地關押,以及期間受 到可怕酷刑  的細節。中國新華社在  2011  年  12  月  16  日發出英文短訊,稱高智晟律師 因多次違反緩刑規定,已被送回監獄執行原判三年實刑,目前正在新疆的沙雅縣監獄服刑。

郭泉(1968 年 5 月 8 日-),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1990 年大學英語專業畢業。此後曾擔任國有企業幹部、南京市人民政府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秘書和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刑庭法官。1996 年南京大學社會學系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1999 年獲南京大學中國哲學博士學位。隨後在南京師範大學進行文藝學專業的博士後研究,2001 年完成博士後研究,留校任教。2008 年,郭泉又領導和參與軍轉幹部的維權活動,並發佈對汶川大地震的評論。同年 11 月 13日郭泉被南京警方帶走,並抄家。家屬被告知郭泉已被刑事拘留,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 2009 年 6 月 10 日,由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8 月 7 日,在宿遷中院開庭審理。8 月 24 日,郭泉的辯護律師郭蓮輝被告知延期審理。同年 10 月 16日,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郭泉有期徒刑 10 年。他的妻子和兒子於 2012 年 01 月 23 日抵達美國,呼籲國際力量的幫助,爭取郭泉早日獲釋。
 
劉曉波,1955年12月28日出生于吉林省長春市。中國作家、文學評論家、人權活動家、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曾擔任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講師、獨立中文筆會第二屆及第三屆會長、《民主中國》網刊主編,曾經參與六四運動,後被捕入獄,出獄後著書立說呼籲政治改革,以非暴力方式爭取基本人權。1996年又被中共勞教三年。2008年,劉曉波因參與起草《零八憲章》,再次被捕入獄。12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劉曉波從2010年5月26日開始,在遼甯省錦州監獄服刑。
 
劉賢斌(1968 年 8 月 25 日—),筆名萬賢明,四川遂甯人,1987 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08 憲章的首批簽署者。1989 年積極參與了學生民主運動,64 屠殺後,仍然堅持民主活動,於 1991 年 4 月 15 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關押在秦城監獄。1992 年 12 月 28 日被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刑 2 年 6 個月,剝奪政治權利 1 年。1993 年 10 月刑滿出獄。1999 年 8 月 6日被遂甯市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 13 年,剝奪政治權利 3 年。 2008 年 11 月 6 日出獄。2009 年 4 月至 2010 年 2 月期間,投稿海外網站和雜誌發表了一些批評中共政權的文章。2010 年 6 月 28 日劉賢斌被刑事拘留。2011 年3 月 25 日,四川省遂甯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劉賢斌 10 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 2 年零 4 個月。2011 年 9 月 14 日,因不堪壓力,14 歲的女兒陳橋獨自一人來到美國學習。
 
彭明,1956年10月11日出生於湖北省。彭明先生擔任過中國航空航天部航空通用電囂集團總經理、北京城建集團董事長、中國發展經濟戰略研究所所長。1998年4月,香港明報出版社出版了由美國福特基金會資助的彭明著作《第四座豐碑:非趕超戰略——21世紀中國發展戰略》,彭明先生同年發起成立“中國發展聯合會“,任中央執行局第一書記。但該組織在1998年底便被政府取締。1999年1月,彭明被中共誣陷入獄1.5年。2000年8月他在勞教期滿釋放後流亡至泰國。2001年8月到達美國,同年10月在美國成立中國聯邦發展委員會並任委員長。他致力於未來中國實現自由民主普選和結束大陸一黨專制努力。2004年5月28日在緬甸被中共政府特工秘密誘捕搆陷綁架回國後,在2005年10月12日在湖北省武漢市被中共法院以“組織和領導恐怖組織罪”判處無期徒刑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現在在湖北省鹹甯監獄服刑。他的無期徒刑判決至今沒有改判,身體狀況很差,患有多種疾病。他原先的妻子兒子和女兒現在在美國生活。
 
王炳章,1948年出生於中國河北省石家莊市,基督徒,美國永久居民,中國民主運動政治家。1982年,他獲加拿大麥吉爾大學醫學院醫學哲學博士學位。1982年,王炳章創辦海外民運刊物《中國之春》。1983年,他創建海外第一個民運組織「中國民主團結聯盟」,擔任第一、二屆主席。1989年,他參與創建中國自由民主黨,擔任第二屆主席。1998年1月,他潛入中國大陸推動籌組民主活動,二週後被中共逮捕並驅逐出境。1998年2月,他參與創建中國民主正義黨,出任發言人和中國民主運動幹部學校理事會顧問。1998年6月,他出任中國民主黨海外籌備委員會和工作委員會顧問委員。2000年2月,他出任中國民主黨海外總部顧問。他的重要著作《中國民主革命之路——中國民主化運動百題問答》,原名《民運手冊》,出版於1998年,以問答的形式解答關於民主理念、民運策略、改良還是革命等問題。2002年6月,王炳章在中國和越南的邊境附近被捕。2003年2月,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爲台灣從事間諜活動和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的罪名判處王炳章無期徒刑,他目前正在韶關北江監獄服刑。一直以來都被獄方單獨關押,禁止任何人與他交流,目前他已經中風多次。
 
楊榮麗,1982 年畢業於臨汾師範學院中文系,由於品學兼優被留校任教,擔任過刊物編輯、記者等職務。她和丈夫王曉光是山西省臨汾金燈台家庭教會的負責人,1998 年正式全職牧會,20 年的時間將幾十人的教會發展成爲 5 萬信徒的大型教會。2009 年 9 月 13 日淩晨 3 時許,山西省臨汾市浮山縣當地政府,出動400 餘名警察及便衣,在政府官員的指揮下,進入浮山基督教聚會場所和福音鞋廠,野蠻毆打正集體宿舍裏的基督徒。傷者一百餘人,9 月 23 日位於臨汾市的金燈台大教堂被武警包圍。9 月 25 日,楊榮麗與其他六位同工在去太原上訪的路途中被警方劫持。11 月 25 日,臨汾市堯都區法院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和“聚衆擾亂交通秩序罪”爲名,分別判處教會牧師等負責人楊榮麗女士七年,罰金 3 萬元;其丈夫王曉光三 年,罰金 1 萬元。
阿里木江•依米提(1973 年 6 月 10 日),家庭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妻子古麗努爾,兩個未成年兒子。阿里木江在喀什地區家庭教會的負責人,同時在一家英國農業食品公司任職。2007 年 9 月 13 日,新疆喀什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認定:“阿裏木江•依米提自 2002 年以來,以工作名義,在喀什地區非法從事宗教滲透活動,在維吾爾族群 衆中傳播基督教,散發宗教宣傳品,發 展基督教徒”(參看喀什市民宗局 2007 年 9 月 13 日文件)。2008 年 1 月 12 日,喀什市公安局卻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和 “嚮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兩項罪名,將阿裏木江刑事拘留;2 月 20 日經檢 察院批捕,被正式逮捕。2008 年 9 月 12 日,針對阿裏木江的案件,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非法任意拘押事件處理工作組”做出決 定,並頒發 2008 年第 29 號文件,認定阿裏木江被非 法任意拘押的事實成立。2009 年 8 月 6 日,喀市地區中級法院秘密判決阿裏木江有 期徒刑 15 年,罪名是“嚮境外人員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按絕密級量刑)。2010 年 3 月 16 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通過不開庭審理, 拒絕律師出庭,維持了喀什地區中級法院一審判決,阿裏木江被判十五年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楊天水,本名楊同彥,1961年4月12日出生於江蘇省泗陽縣。1982年6月畢業於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後來在江蘇省社會科學院下屬江蘇省地方志辦公室工 作。1989年夏天,天安門民主運動期間,參與南京地區的民主運動。1989年10月20日,辭去公職專 門從事民運活動。1990年他彙合部分同道,成立中華民主聯盟。1990年6月1日被捕,1992年被中共判處十年有 期徒刑。2000年刑滿釋放後堅持其民主信念,撰寫發表了很多宣傳民主的文章。2004年12月24日-2005年1月24日,被南京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刑事拘留一個月。 2005年5月9日,遭 南京警方搜查,12月23日下午被南京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2006年5月16日,江蘇省鎮江市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 權罪”判處楊天水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 2008年4月28日,他獲得美國筆會頒發的“2008年筆會暨芭芭拉•戈德史密斯自由寫作獎”。  楊天水現在江蘇省南京監獄服刑,身體狀況極度惡化。他的女兒目前在美國留學。
 
朱虞夫,1953年2月13日出生於浙江杭州。1978年底,是杭州民主牆運動發起人之一。1979年,組建當時杭州主要民運刊物《四五月刊》社並當選爲負責人。此後被當局多次傳喚和抄家。1989年因聲援學運再次被傳喚。他是1998年中國民主黨發起人之一。1998年6月,積極投入民主黨的籌備工作。他被選爲中國民主黨浙江籌委會常務工作 組秘書長,全國籌委會籌委。1999年6月19日被拘留,9月15日正式逮捕。11月2號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2006年9月15日出獄。他於2007年5月18日再次被捕。7月10日,杭州市上城區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2011年3月5日因公開支持茉莉花革命又再被捕,被捕原因僅僅因爲他寫了一首詩《是時候了》。 2012年2月10日杭州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他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他患有多種疾病,身體狀況陷於極度的危險之中。2013年,他的家人來到美國呼籲國際社會營救朱虞夫。
王治文,1949年生,前鐵道部工程師。1992年開始修煉法輪功。1992年至1997年,擔任北京法輪功學員中的一名義務協調人。1998年,女兒Danielle離開北京到美國與母親居住,並隨後在美國完成了高中、土木工程學士學位。據目擊者描述,1999年7月20日淩晨,王治文被警察從家中綁架,帶上警車。同日,中國共產黨開始鎮壓法輪功,數千人與王治文一樣被無理關押、逮捕。1999年12月26日,王治文在經過短短一天的審訊後被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16年監禁。同被判刑的還包括李昌,紀烈武,姚潔及其他政府與黨幹部修煉者。審訊過程在全國播放,王治文等人很明顯地遭到了酷刑。在無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四人均以“利用、組織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利用、組織邪教致人死亡罪”,“非法獲取國家機密罪”被判刑。王治文先關押於河北廊坊的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後被送往天津監獄。王治文之女Danielle Wang目前居於美國,多年來為父親重獲自由一直不懈努力。

洛桑次仁(男,藏族,31歲),2013年 1 月 31 日,洛桑次仁被以"故意殺人罪"罪名判取有期徒刑十年。他被認定和四川阿壩州八名藏人的自焚有關,雖然其中五個自焚從未發生。他的叔叔洛桑Kunchok 也因同樣罪名被判死緩. 這兩位良心犯成了中國當局將藏人自焚定為刑事犯罪的犧牲品。儘管有一名法官對官方的《環球時報》指稱:"當局獲得足夠的證據證明他們 [被指控的罪行] 接受了來自境外勢力的指示",但是審判中沒能提出任何證據來證明他們犯了任何罪。兩名藏人被禁止自己聘請律師。國有新聞機構新華社報導中暗示兩名被判刑的藏人將藏人自焚的信息傳給在印度的藏人。自從藏人自焚開始,從 2008 年 3 月起抗議活動席捲整個西藏的時候,中國政府已開始在西藏全面掩蓋酷刑、 失蹤和被殺害的信息,試圖阻止消息到達外面的世界。

李昌,1940年生,公安部退休幹部,黨齡長達39年,1992年開始修煉法輪功。99年4月25日,參與了中南海和平上訪。當天,上萬名來自全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來到中南海為中共政府對法輪功的不公正待遇申訴。李昌做為法輪功學員代表與前總理朱鎔基等多名政府與黨高層領導成功會談。朱鎔基總理承諾保證法輪功學員自由練功的權利。然而,幾個月後,在1999年7月20日,也就是中共開始鎮壓法輪功的當天,李昌被當局抓捕。99年12月26日,李昌在經過短短一天的審訊後被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16年監禁。同被判刑的還包括王治文,紀烈武,姚潔及其他政府與黨幹部修煉者。審訊過程在全國播放,李昌等人很明顯地遭到了酷刑。在無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四人均以“利用、組織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利用、組織邪教致人死亡罪”,“非法獲取國家機密罪”被判刑。李昌先關押於河北廊坊的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後被送往天津監獄。

古麗米拉•伊明,中國公安機關於2009年7月14日在東土耳其斯坦(中共官方名稱: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的阿克蘇市逮捕了古麗米拉•伊明(生於1978),罪名是她參與了2009年7月5日在烏魯木齊發生的遊行示威。古麗米拉•伊明被捕前是阿克蘇當地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員,她於2009年晚春擔任Salkin網站版主。古麗米拉在網絡寫作中一直批評中共政府的民族政策。Salkin和其他維吾爾網站,據說張貼了號召7月5日在烏魯木齊遊行的通知,來抗議政府對韶關事件的不作為。她參加了7月5日在烏魯木齊的遊行。當天,她和在挪威的丈夫通了數次電話並告知了在烏魯木齊發生的一切。在她們打電話時,她的丈夫甚至能清晰地聽到槍聲。古麗米拉告訴她的丈夫,她目擊了諸多傷亡,看到了幾具死屍,遊行者四處奔走,場面一片混亂。發生在烏魯木齊的7.5事件被說成是國內外的分裂分子組織和合作實施的。古麗米拉也被認為是參加了三次策劃會議的六位組織者之一,並且說她洩露了國家機密。所謂的泄密就是前面提到的古麗米拉在7月5日和她丈夫的通話。2010年4月1日,烏魯木齊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刑法103條、110條和296條對古麗米拉因“分裂、洩露國家機密和組織非法遊行”進行審判並判處無期徒刑。她被宣判後提出上訴但被駁回。古麗米拉現在被關押在烏魯木齊的新疆女子監獄(新疆第二監獄)。
郭飛雄,原名楊茂東,出生於1966年8月2日。中國著名維權人士。2005年4月底,他因為申請反對日本右翼的“五四”抗議遊行,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治安拘留15天。2005年9月13日他因參與多地的民間維權活動而被廣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到12月17日才釋放。2007年11月12日,他因聲援被捕的高智晟律師和參與太石村罷免村官事件,被廣州市天河區法院以所謂“非法經營罪”判取有期徒刑5年,期間遭到酷刑。2013年8月8日,他因參與聲援《南方週末》和在公共場合發表演講,被廣州市公安局再一次逮捕。

頓珠旺青,出生1974年10月17日,頓珠旺青是一位藏族製片人,也是關於西藏的紀錄片《不再恐懼》的拍攝者。他在完成該片不久的2008年3月,他被中國當局拘捕。關押期間受到酷刑。2009年12月18日,被青海省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在這過程中,他被剝奪了自由聘請律師和上訴的權利。在中共的勞改營裡,他患有多種疾病而得不到應有的治療。2012年,頓珠旺青獲頒“國際新聞自由獎”。

2013年12月22日 星期日

深受儒家倫理影響的農民革命領袖--淺析宋江之思想暨性格特徵

歐陽群輝 大三湖南零陵師專中文系
內容摘要:作為一支農民革命軍的領袖,宋江最終走向了被封建統治招安的不歸之路,將梁山事業和梁山一百單八將全部葬送,分析宋江的思想性格特徵及考察他家庭出身,我們不難看出深受儒家倫理道德影響的宋江對宋王朝有著一腔愚忠,他把農民革命看成了一種不忠不孝的行為,當成國不泰民不安的因素,所以,他最後帶領梁山泊的英雄們充當了趙宋王朝剿滅農民起義的工具。
關鍵字:儒家倫理道德影響革命領袖

(一)
  宋江上梁山泊,最終成為梁山泊的"一把手"、領頭羊,完全是他始料不及的,也是他不情願的。他並非像阮氏兄弟那樣"能到梁山泊過一天,就是短幾年壽也心甘"。宋江是一個地主家庭出身,長期生活在封建文化教養中的地方小吏,在《水滸傳》中是個"刀筆精通,吏道純熟"的押習,他有一定才能,善於團結人,在鄉親中有很高的威信,得到了鄉里的人們的稱譽,然而由於當時社會政治的腐敗,宋江鬱鬱不得志,但他又富有正義感和進取心,不甘雌伏所以便廣交天下豪傑,身在渾城,但"有養濟萬人之度量,懷掃除四海之心機"的名聲卻傳遍九洲,
這是雄才大略,抱負不凡的一面。
  但另一方面,他因受到了較系統的封建禮教,所以,他對君權、父權、法權是絕對服從的,這也是他和那些敢於反抗官府的江湖好漢最大的不同點。《水滸傳》中寫到宋江在見了緝拿晁蓋的公文後的心理活動,就表現得十分清楚,"晁蓋等人,不想做下這等大事,犯了大罪。……為此之罪,可是要誅滅九族的,雖是被人逼迫,事非得已,於法度上卻饒不得。倘有疏失,為之奈何"。(見《水滸傳》第二十回)尤其是在劉唐到來以後,那驚恐、慌張的程度簡直就是到了極點。書中所描繪到他對劉唐說:"賢弟,我是不敢留你,相請去家中住,倘或有人認得時,不是耍處",寓逐客於熱情之中,這樣的話莫說是從以好客著稱的宋江口中說出,就是從一般的人口中說出,也是欠委婉的,這並不是他對新相識的朋友太不禮貌,而是他實在是嚇壞了。直到劉唐已走,這驚恐的情緒還繼續支配著他:"一頭走,一面肚裏尋思道,'早是沒做公的看見,爭些兒惹出一場大事來,'一頭想'那晁蓋倒是落了草,直為此大弄'"(《水滸傳》第二十回),是經過心驚膽寒後的餘悸,是精神極度緊張之後的疲勞,逐漸得以恢復才出現的情況。
  宋江等鬧了青州,攻陷清風寨之後,為形勢所迫,只好上梁山入夥,可意外地在路上接到父親死訊,回家"奔喪"時被官府捉住。當他知道他鬧青州的事官府並不知道,現在只以殺人罪論處,仍可期待刑滿釋放或是赦免時再回鄉,他上梁山的決心又動搖了。這便充分的暴露了他人微言輕地主階級出身的兩面性--鬥爭性和
妥協性。
(二)
  宋江在與晁蓋、李逵等人大鬧江洲以後,山窮水盡,無話可講,只好上梁山。可是作為小地主階級出身的他在上梁山後,不僅沒有與封建階級作徹底的決裂,還把他原來的忠君禮教思想以及他的性格中的一切矛盾都帶到梁山泊來了,而他性格矛盾贊成了他自己在言與行,待人與律己的不統一,他自己認為上梁山是"上逆天理,下違文教"的事,但他為了使秦明、盧俊義、楊志等人卻不惜以詭計(甚至可稱之為毒計)將其逼上梁山。在眾好漢都上梁山以後,梁山事業可謂是如日中天的時候,他的封建禮教思想、儒家倫理道德又占了他的思想上風。看看他的行為吧,他首先是把"聚義廳"改為"忠義堂",就"聚"改為"忠"字來說,就突出了他作為一個梁山首領的指導思想大轉變,他的"忠",就是忠於朝廷,忠於當時的宋徽宗。
  再下來,宋江又提出了"呼群保義,把寨為頭"的口號,在八百里水泊梁山的山頂豎立了一面杏黃旗--"替天行道",這面旗幟的豎立對於梁山泊一百單八將中的群體意識來說,是影響巨大。這"替天行道"的指導思想其實就是將農民革命的性質全盤否定了,梁山泊的農民革命從那時起便開始背叛了農民革命的最初宗旨,"天"在那個時候指的就是天子。在封建社會,封建統治者宣揚一種社會意識形態,那就是蒼蒼者天,不能直接統治人民,必須受命一人來管理,令他代天統治,這個人就是天子,也就是當朝的皇帝樹起"替天行道"的旗幟,其實就是改變了與宋王朝對立的階級立場,而與宋王朝統治者的站在了同一個立場,在根本利益上保持了高度的一致。緊接著,宋江便在他的八百里水泊梁山中大肆貫穿他的"招安"思想,並處心積慮地策劃如何受到招安,而上京城找名妓李師師遊說,走後門等等……在"三敗高太尉"之後,宋江見到作惡多端的高俅的時候,完全不像一個農民革命軍的領袖,而是一股奴?卑節的姿態,像一個階下囚的姿勢,且看《水滸傳》第八十回中描寫的"扶上堂來,請在下面而坐,宋江納頭便拜,口稱死罪。"而且還說:"文面小吏,安敢叛逆聖朝,……萬望高太尉慈憫,救拔深陷之人,得瞻天日。"可見他是多麼的希望投靠當時的朝廷。
  宋江儘管在未招安前雖然與宋王朝在行動上進行了一系列的軍事鬥爭,但始終給人一種被割裂的感覺,戰鬥前,信誓旦旦,鼓舞大小頭領及從將士拼命殺敵,什麼"官兵則拒殺官兵,王師則拒殺王師"的口號他喊得最響,可是戰鬥一結束以後,他往往又表現得最妥協。這個我們如果將他與比他生活時代稍後一點的嶽飛放在同一水準上,就不難發現,宋江和嶽飛在思想性格方面有著驚人的相似,他們對著腐朽透頂的宋王朝都有著一腔愚忠。而且還是不管受到當朝多大的迫害,都是初衷不改,甘願為之死心蹋地地效命;他們都對消除宋王朝的邊患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宋江抗遼,岳飛抗金,兩者驅除"胡虜"的業績十分相似;他們不對農民革命運動的認識相似,都認為農民革命運動是"禍國殃民"的造反行為,都把農民起義當成了國不泰民不安的重要因素,最後,兩者都充當了宋王朝剿滅農民起義軍的工具。
  宋江可以說是個傑出農民革命的領袖,作為一個舊時代的知識份子,他是無法擺脫封建主義的束縛的,孔孟之道,儒家倫理的思想自始至終佔據著他的大腦,成為了他的行動指南。所以,他便形成了兩種性格的典型:既是叛逆者的典型,又是忠君的典型,也正是因為這樣,宋江既是梁山起義事業興旺發達的重要因素,又是導致梁山義軍變質失敗的重要原因。是他將整個梁山事業推向了頂峰;也是他將整個梁山好漢暨梁山事業全部葬送。
主要參考文獻:
陳松
柏著《<水滸傳>的成書》中國文聯出版2001年一月出版
馬積高、黃鈞著《中國古代文學史》(下)湖南文藝出版社1997年出版
高明閣著《水滸傳論稿》遼寧大學出版社1987年10月
鄭麼盾著《水滸傳論文集》寧夏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