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5日 星期三

非暴力的直接行動


行動比說話更為大聲。
關於非暴力的直接行動,可以談論的是相當多。縱使我們沒有這樣的勇氣,手無寸鐵地站於坦克前;我們相信還有其他方法。我們需要你的參與及意見!
我們希望透過創新而又有創意的示威、遊行,令社會人士自我反省及鼓動社會上的討論。
我們認為冷漠及不理睬的態度,嚴重危害香港社會發展。我們看見很多不公不義及歧視的存在及蔓延,就是因為很多香港人都覺得很多事都是必然及不能改變 — 我們急需改變這種想法。
香港人看慣了那些沉悶、保守,「老套」的政客,因而變得麻木。我們希望改革這種街頭活動;香港的政治活動應該更有色彩、更有趣,才會吸引公眾的注意及興趣,帶動社會上更多人討論。
我們的某些示威遊行可能比較極端和前衛,對那些只想維持現狀的人更是一種擾亂。要強調的是,我們是一個非暴力團體,並反對對任何人施展任何形式的暴力。我們相信「幽默」比激進更有效,還不介意「幽自己一默」,只要公眾懂得思想背後的原因,從而思想於香港、中國,甚至世界各地發生的事。
我們認為投票的民主權利是一項基本人權,而普選和充分的民主應該立即引入。我們認為香港的民主運動應該不畏懼採取新的舉措來為真民主而戰。親民主派陣營需要找到最有效的適應目前香港政治文化條件的策略。權力可以去奪取,但不會從天而降。奪取的過程就是給它自己賦權。更多的準備好真正去奪權的積極分子應該走上前去。親民主派陣營的人們需要認真思考如何-在恰當的時候-合適的地點採取正確的和平行動,以便讓他們的影響最大化。詳情請參閱我們的非暴力直接行動的頁面和圖片頁面。
不同的民主政治團體可以有很多方式為自己賦權並獲得更多的公眾支持。民主運動應該採用更勇敢的方法來建立更多的權威,這種方式應該清楚地以一種完全和平的方式在可控制的範圍內進行。這種運動應該儘量讓人們認識到是一種婦女投票權抗議行動,莫漢達思˙甘地及馬丁‧路德‧金和納爾遜‧曼德拉曾採取的爭取權利的方式,只是要找到一種適合香港的此時此地的獨特策略。這裏的其他民主團體不應該錯誤地將香港及中國和已經取得民主的國家相比較。香港正處在終結於類似新加坡式的的假民主的巨大危險之中。
一旦第23條“反顛覆”法律被通過,就很難採納我們的團體正在進行的開放的,蔑視的,“合法的”遊行示威。這就是阻止政府通過23條的重要原因。積極分子應該更有效的運用他們在基本法及香港法律下獲得的保護,更有效地給政府施加更大壓力來聽取民眾的意見。在採取任何行動前,更重要的是民主團體找到盡可能多的法律支持,以及他們的行動可能帶來的後果,以做出可評估的決定。民主運動應該更有效地利用一個事實,那就是我們有言論自由,一個自由的媒體,不被政府直接控制的媒體,並且有憲法賦予的遊行示威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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