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6日 星期六

“忠实信徒和群众运动”的中外经验

 《狂热分子:群众运动圣经》 [美]埃里克·霍弗著 梁永安译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1年6月第二版 267页,34.00元 
   
  在霍弗看来,所有的群众运动,不管是宗教运动、社会运动还是民族主义运动,都具有相同的特征,即狂热、盲从、不宽容。 
  《狂热分子:群众运动圣经》是奇人写的奇书。作者美国人埃里克·霍弗,1902年出生于纽约,七岁那年母亲逝世,自己则莫名其妙地双目失明。他从未进过学校接受正规教育,但在十五岁那年眼睛突然复明,从此如饥似渴地读书。他的青少年时期在贫民区度过,后来当流浪汉、农场零工、淘金工、搬运工。年近半百时写出这本《狂热分子》,立即引起轰动。六十二岁时成为加州伯克利大学政治科学高级研究员,但仍然留恋码头工人的搬运活,因此被称为“码头装卸工哲学家”。 
  霍弗业余写作,一生出书十余部,《狂热分子》是其处女作。此书销量极好,并被视为政治学的经典,当年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大量购买此书送人,并在公开讲话中引用其中的话,然而霍弗对此的评论却是:“这表明每个小孩都读得懂这本书。” 
  该书英文原名是The True Believer: Thoughts on the Nature of Mass Movements,硬译的话应为《忠实信徒:关于群众运动性质的思考》,本书译文在很多地方也是将true believer处理成“忠实信徒”,但中国人对标题宁愿丧失本意,也要强使译文有刺激性,或者使其符合本民族的文化心理,就像把电影名《滑铁卢桥》译为《魂断蓝桥》,把《洛丽塔》译为《一树梨花压海棠》一样。当然,从本书作者的立意看,他确实是把那些真正有信念的人视为狂热分子的。不过,我认为“圣经”很不妥,霍弗不论多么口无遮拦,也不至于把自己的书说成是关于群众运动的圣经。鉴于霍弗是底层出身而暴得大名的作家,我们应切忌给人这样的印象:他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成功者。 
   
  群众运动的性质 
   
  在霍弗看来,所有的群众运动,不管是宗教运动、社会运动还是民族主义运动,都具有相同的特征,即狂热、盲从、不宽容。在群众运动兴起的初期,参加者都是自愿的,都是忠实信徒,一个显著特征是,其中大多数是失意者,即生活中受到挫折、不成功、感到灰心丧气的人,很多人参加运动是要改变现状。有成就感的人会把世界看成友好的,并乐于看到它照原样保持下去,而失意者却希望看到世界急剧改变。 
  群众运动最强大的吸引力之一,是它可以成为希望的替代品,失业者宁愿追随贩卖希望的人,而不愿追随施与救济的人。每一场群众运动在某种意义上都是一场移民,移民可以给失意者提供他们想要的东西,即改变和重新开始的机会。有时,群众运动可能带来一场集体移民,因此也可以说,移民可作为群众运动的代替品。 
  霍弗对群众运动的观察与托克维尔对法国大革命的评论如出一辙,他写道,不满情绪最高涨的时候,很可能是困苦程度勉强可忍受的时候,是生活条件已经改善,以致一种理想状态看似伸手可及的时候;悲愤会在它几乎得到补偿的时候最为蚀骨。最容易让群众运动滋长的环境,就是一个相当自由但缺乏舒缓失意感机制的社会。 
  群众运动虽然以争取自由为旗号,但往往会打压自由,因为它面对外部强敌需要在内部强调团结和牺牲。失意的人渴望平等与博爱甚于自由,那些大声呼喊自由的人可能最不愿意生活在自由社会,他们不敢正视自己的短处,把失败归咎于现实条件,他们想逃避自由竞争,取消自由社会中自己做决定、自己负责的考验。 
  达到团结和自我牺牲的先决条件是完全放弃自我,最直接的方式莫过于灌输和颂扬盲从,所有的群众运动都把服从列为最高美德,“别管理由”被当成最强烈的忠诚标志。“忠实信徒”的行为不管多么粗暴,实质上是恭顺服从的人。 
  群众运动要求其成员具有自我牺牲精神,这就要抹杀个性,把人同化到集体中。“他的欢乐与哀愁、骄傲与自信都必须源自团体的机运与权能,而不是源于他个人的前途和能力。特别重要的是,不能容许他有孤立感。哪怕是被困在一个荒岛上,他都必须仍然觉得处于团体的注目之下。要让他觉得,失去与群体的关联不啻于失去生命。” 
  群众运动的如火如荼总是与意识形态宣传有关,但霍弗认为真正起作用的是宣传背后的暴力,文字言说尽管有用,但并非决定性的,连宣传大师戈培尔都说:“宣传要真的奏效,那它的后面必须时时刻刻备着一把利刃。”作者指出,有效支撑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这些独裁政权的,与其说是宣传伎俩,不如说是秘密警察、集中营和大屠杀。 
  当群众运动变得体制化、实利化时,它就由中兴转到末路,作者引用希特勒的话说,一个运动提供的岗位和职位愈多,“它吸引到的劣质人才就愈多,到头来,这些政治攀援者会充塞于一个成功的党,致使其昔日的忠诚战士再也无法认出它的本来面目……这样的事情发生时,一个运动的‘使命’就寿终正寝了”。 
  霍弗的著作不讲究系统、完整,而追求片面的真理,他的话一针见血、鞭辟入里,成为众口传诵的妙言警语,下面是一些例子: 
  一个人愈是没有值得自夸之处,就愈容易夸自己的国家、宗教、种族或他所参与的神圣事业。 
  爱国主义是歹徒的最终归宿。狂热的爱国主义和宗教或革命的激情一样,常常可以作为罪恶感的抚慰之所。 
  一个人自己的事要是值得管,他通常都会去管自己的事。如果自己的事不值得去管,他就会丢下自己那些没意义的事,转而去管人家的事。 
  极端自私的人特别容易有失落感。一个人愈自私,失望时就愈难熬。因此极端自私的人往往是无私精神最勇猛的捍卫者。 
  你无法用理性或道德上的理由去说服一个狂热者抛弃他的大业……他无法被说服,只能被煽动。对他而言,真正重要的不是他所依附的大业的本质,而是他渴望有所依附的情感需要。 
  群众运动不需要相信有上帝,一样可以兴起和传播,但它却不能不相信有魔鬼。通常,一个群众运动的强度跟这个魔鬼的具体性与鲜明度成正比。 
  群众运动喜欢鼓吹不切实际和不可能的任务,这也正对失意者的胃口。那些一般事情都做不好的人喜欢去做不可能的事。 
   
  群众运动和“运动群众” 
   
  霍弗的观察独具只眼,但那毕竟是西方社会经验的提炼,他关于群众运动多半由失意者构成的观点,诞生于他在洛杉矶贫民区居住时期。让我们来看看中国的信徒和运动的性质与特征。 
  谈到群众运动,就其规模而言,古今中外大概没有能够超过中国文化大革命的,而卷入者的狂热,也令世界震惊。至今还有人认为,那是人民群众的盛大节日,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尝试,“文革”中的“群众路线”和“大民主”,长期成为具有文学气质和乌托邦情怀的研究者者津津乐道的话题,“文革”是许多不知情的后来者神往缅怀的“黄金时代”。 
  但是,“文革”以“群众运动”为表,实质是“运动群众”,“文革”中被吹嘘和颂扬的“人民群众的自发性、主动性、创造性”背后是欺骗、教唆与操纵。我们来看看三个例子。 
  1966年8月5日,毛泽东亲自写了一张题为“炮打司令部”的大字报,他在其中说:“在五十多天里,从中央到地方的某些领导同志,却反其道而行之,站在反动的资产阶级立场上,实行资产阶级专政,将无产阶级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打下去,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围剿革命派,压制不同意见,实行白色专政,自以为得意,长资产阶级的威风,灭无产阶级的志气,又何其毒也!联系到1962年的右倾和1964年的形‘左’实右的错误倾向,岂不是可以发人深醒的吗?” 
  自从1957年“反右”运动之后,任何给上级、组织提意见的行为都可能被说成是“反党”,打成“反革命”,现在——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和社会主义制度下——要“炮打司令部”即攻击最高领导机关,在平时绝对是弥天大罪,但这一次却是最高领袖发出的战斗号令。大字报最后一句表明,伟大领袖决定对二号人物新账老账一起算,算总账,显然是必欲打倒而后快。在这之后的群众造反运动,并不是如外人想象的那样大无畏,只不过是奉命造反而已。 
  在此前几天的8月1日,毛泽东给清华大学附中红卫兵写信,对他们和北京大学附中红卫兵的造反行动表示热烈支持。这些自命为抡起金箍棒大闹天宫的孙悟空,其实不过是到处耀武扬威的钦差大臣而已。 
  当最高领袖需要红卫兵进行党章国法之外的活动时,他们被捧上了天,被称为“天兵天将”、“小太阳”,而在政敌已被打倒之后,中国传统的“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法则就起作用了。1968年7月28日,毛泽东接见红卫兵的“五大领袖”,对他们宣布“现在是轮到小将犯错误的时候了”,并对坚持派性斗争的学生发出严厉警告:如果坚持不改,轻的抓起来,重的实行围剿。至此,活跃了两年的红卫兵被赶下政治舞台,等待“秋后算账”。 
   
  忠实信徒的来源和去向 
   
  “文革”中紧跟伟大领袖,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的造反者是领袖思想和事业的忠实信徒,他们是在什么情况和条件下产生的?和霍弗的分析类似,这些人一开始是失意者,在上级组织的划类名单——“左派、中间派、右派”或“可依靠、可团结、应孤立打击”——上,他们属于最后一类,而其中的骨干则是受到严重迫害的人。 
  关键问题是工作组和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 
  “文革”伊始,在中共中央第一线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依照历来搞运动的惯例向大专院校和中学派出工作组,并向身在外地的最高领袖请示,最高领袖不置可否。工作组按照体制规矩厉行章法,而社会上流传的是最高领袖“大搞群众运动”、“造反有理”的号召,两相冲突,积极的学生受到压制和打击。最高领袖返京后,严厉指责对学生的压制,宣称“凡是镇压学生运动的,都没有好下场!”主持中央工作的负责人无所适从、晕头转向,宣布“怎么搞运动,我不晓得”,“老革命遇到了新问题”。 
  1966年10月初,中央下发指示,为被学校党委、工作组打成“反革命”、“反党分子”的人平反,销毁整他们的材料;10月中旬,在中央工作会议对“文革”运动形势的总结中,宣布派工作组和压制运动的做法是“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是国民党的“训政”。可以想见,这些措施会造就多少忠实信徒或狂热分子,这是1949年以来破天荒第一次,在群众与党组织的对抗中,群众取得胜利。这些人当然要为自己的解放欢庆,下决心为捍卫胜利成果血战到底。当然,将近两年之后“轮到”他们犯错误并受处罚,是他们始料所未及。 
  “文革”研究者西蒙·勒斯评论说,“文革”发动者“把群众普遍的不满用于针对他的敌人,而这不满是因他自己的统治而产生的。更可理解的是,这种不满本来可以是针对他自己的……他本人建立起来的官僚制度长期以来一直是青年不满和感到沮丧的原因,他们随时都要爆发。他所需要做的全部事情就是指控他的政敌为造成这制度的根源,然后把广泛的愤慨引向他们,把他们搞掉”。 
  与霍弗描写的情况不同,中国文化大革命中狂热的造反者并非人人都执迷不悟到底,其中少数人经过艰苦的反省与思考,有比较彻底的醒悟。他们的反思与以前自以为捍卫真理、追求正义的热情与奋不顾身是相同的,但态度和方法是冷静、理性的,其间充满怀疑与自我否定。有人为此付出了青春岁月甚至生命的代价。 
  江西赣州造反派群众组织头领李九莲从1969年初开始重新思考“文革”是什么性质的斗争,“对文化大革命发生反感,觉得对刘少奇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她被自己的男朋友告发,以“现行反革命”罪被捕,最后被枪决。 
  1974年,广州出现署名“李一哲”(三人名字各取一字)的大字报《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对文化大革命作了深刻的剖析和尖锐的批评,并指出中国应走民主与法制道路。这份大字报影响极大,成了“文革”造反者中先进分子反思和否定“文革”的标志,探索中国民主道路的历史性文献。这里无法综述其丰富内容,仅引证它的一句引言以见作者的风采:“我们是所谓‘不畏虎’的年轻人,但也并非不知道虎的凶残,甚至可以说,我们是被那种动物吞噬过一回,但终于咬不住,吞不下的余生者,脸上留着抓痕,不是漂亮人物。” 
  在霍弗笔下,忠实信徒——狂热分子外表狂妄,实则可怜,中国也一样,但决不可一概而论,少数人在狂热的时代曾经狂热过,但经历教训后大彻大悟,为同时代人的思想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 
   
  来源: 东方早报-上海书评徐友渔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