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8日 星期五

海內外众多学者联署 寻求公民宪政共识:宪政才能防暴政 第一批联署公民名单(123人)


海內外众多学者联署 寻求公民宪政共识:宪政才能防暴政


  我们作为公民,尽管有自由民主宪政、社会主义宪政和儒家宪政等分歧,但为了维护自己作为人的尊严,都希望建构适合文明生活的宪政秩序。有人说宪政就是反社会主义,还说中国只需要宪法不需要宪政,但众所周知,当年没有宪政的宪法甚至没能为被迫害致死的国家主席提供保护。只有宪政,才能防止历史上的暴政重演。为此我们特声明如下共识:

  一、人的尊严不容侵犯

  每个人都有不可侵犯的内在价值与尊严,建立国家的目的是更好地尊重与保护之。

  每个人都有权利生活在健康与清洁的自然环境下,以正当手段追求自由与幸福。

  每个人的生命、自由、财产与安全都应当受到尊重与保障,任何人或机构都无权剥夺。

  每个孩子都有权利接受平等与免费的义务教育,在健康的生活环境和自由的教育环境下获得人格的全面发展。

  每个人都应当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争取教育和工作机会,任何人都不得因户籍、性别、种族、阶级、党派、信仰、财富、家庭背景等与个人能力不相关的因素而遭歧视。

  每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关心公共事务并参与选举。一个正常的国家应当由理性形成的公民意见引领公权力,而不是由公权力主导民意;应当由公民来训导公权力,而不是由公权力来训导公民;应当由公民监督公权力而不是公权力监控公民。

  我们珍视自己的权利与尊严,也同样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不为蝇头小利做不义之事,更不为自私利益行害人之恶。尊重他人是自我尊重的题中之义。真正的公民社会就是公民之间达成共识、相互尊重的共同体,宪法就是体现这一公民共识的社会契约,宪政秩序就是这一共同体内在的和最高的秩序。

  二、宪政是每个人干净的水和空气

  在一个没有宪政秩序、拒绝依宪执政的国家,我们的一切权利和尊严都没有保障。如果公民的选举权得不到保障,人民因为选举无意义而不参与选举,选举就徒托空言,那么民意代表就不能真正代表民意发挥立法和监督政府的作用。公权力不受民意监督,就不能代表公共利益,就必然为少数人所绑架,并以损害公共利益的方式形成既得利益集团。

  在这样的国家,我们会发现免于恐惧的自由是多么的奢侈。公权力拥有不受制约的合法或不合法伤害权,普通百姓的个人命运则取决于公权力反复无常的偏好;一个人仅仅在微博上转发一则批评言论,就可能被劳教甚至判刑。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下,安全只是侥幸,活着只是幸存,哪有“尊严”可言? 

  在这样的国家,我们也根本无力保卫自己的合法财产与收入。我们的土地或住宅随时面临强行征收或拆迁,为的是“土地财政“和官员“政绩”甚至腐败,而受害者毫无法律救济之途,不得不辗转于了无尽头的上访之路。公权力可以不经我们的同意,任意搜刮我们的腰包。我们的政府成了世界上最昂贵的政府,而提供的却几乎是世界上最少和最差的公共服务。我们作为纳税人支付的庞大公共税费,却常被用于任意侵犯公民自由的“维稳”以及五花八门的政府及官员个人挥霍,而非嗷嗷待哺的环境治理、食品安全、义务教育、医疗保险、贫困救助等公共福利。

  在这样的国家,我们的孩子从小生活在一个机会不均等和充满歧视的丛林社会,公权力行使过程中的虚伪、欺诈和暴力及由此造成的种种社会不公成了人生的基本示范,从小培养自私、犬儒、暴戾、投机钻营的极端性格。

  在这样的国家,不对国民负责的经济发展模式片面追求GDP数字和出口贸易,无异于另一场规模更大的砸锅卖铁的“大跃进”,在剥削国民廉价劳动力的同时耗竭了这个国家的自然资源,造成不可遏制和永难修复的环境伤害,直接威胁每个人尤其威胁子孙后代的基本生存……

  总之,这是一个因没有制约而失去均衡、进而持续走向倾覆的社会,而一切危机的总根源就是宪政秩序缺失导致的公权力失范。反宪政只有一个结果,就是纵容失范的公权力遭到更加无法无天的滥用,并对国民基本利益进行更大规模的野蛮剥夺,最后连我们赖以生存的空气和水都出现了危机。由此足以证明,反宪政就是反人类,就是对我们民族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最大损害。

  三、拥护宪政,实施宪法

  不可思议的是,恰在善良公民为救治社会弊病而孜孜以求宪政之时,反宪政的浊浪突然排空而起。在少数偏狭文人的喧嚣中,执政党乃至整个国家都被定位为现代宪政文明的对立面,理性温和的宪政主张则被构陷为“反党” 、“反社会主义” 。这些言论有违基本常识和逻辑。

  在此,有必要申明我们的公民立场。作为公民,我们对国家利益有独立而清醒的认识。中国的国家根本利益不是别的,正是宪政框架之下的公民合法权益,也就是无条件地全面落实和保护公民权利。惟有宪政才是治理中国病的对症之药,惟有还政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的宪政,始能让每个人过上自由、安全而有尊严的生活,进而纾解民怨、提振民气,并恢复国家之元气。

  我们理解,中国的现行宪法确有诸多不足,但是我们认可这部宪法具体条文所昭示的宪法至上和尊重人权的基本精神,并敦请执政党与政府尊重宪法精神,真诚履行自己的宪法义务,自觉接受宪政秩序的约束。执行宪法是政府和公民的共同底线。宪政大业固然需要持久的努力,而宪政转型的大方向不容否定,制定宪政进程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亦刻不容缓。

  我们认为,宪法规定的如下权利与原则尤其重要,并将身体力行推动其实施。

  四、推进选举民主

  参选立法机关的民意代表和行政机关的领导人,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更是公民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是否主动关心政治并参与选举,是鉴别一个人是公民还是臣民的主要标准。一个国家是否有足够多的公民参与选举的自由空间,直接决定了选举的真实性;而选举是否真实,则决定了国家的根本性质以及政府和人民的基本关系。每一个公民都应以负责任的态度投票,公民参与选举的权利不应受到任何非法限制或干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任何享有被选举权的公民都可以作为候选人,候选人的资格与活动自由不应受到任何非法限制或干预。

  财政与政务信息公开是宪政秩序的重要构成。公民有权依据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或法规,要求政府公布详细的财政预算和开支情况,并要求官员公布其个人和家庭财产状况。

  五、践行言论自由

  言论、新闻、集会、结社自由是公民尊严的题中之义,也是制约公权力、实现长治久安的基本保障。只要保证言论自由、信息充分,公民就能走向道德与心智成熟,并有能力用独立思考对涉及自身利益的公共事务作出理性判断。在网络时代,言论的主动权掌握在个人手中,身为公民没有理由对公共事务保持沉默。公民既有权利通过正当渠道表达自己的诉求,也有义务尊重别人的表达自由。公民的言论自由——尤其是批评政府的言论自由——不得受到政府的剥夺或限制。

  新闻与出版自由是社会理性的基础,不得受公权力的压制。一旦公权力控制了新闻出版,必然挪用舆论公器为自己服务,对国民进行系统的信息欺诈和精神控制,进而扭曲他们的历史观和世界观,助长封闭保守、妄自尊大、逃避现实和激进民族主义等非理性心态,并使整个国家陷于癫狂之中。这方面,国人已经付出了太多血腥惨痛的代价。要让中国社会回归正常,必须打破新闻垄断、取消舆论管制。

  六、尊重信仰自由

  道德修养与宗教信仰不仅是人性的内在需求,也是文明得以建立与维系的基础。对宗教的偏见与排斥是社会道德低落的重要原因,宗教与道德只有在信仰自由的土壤里才可能健康发展。

  政府有义务维护公认的游戏规则和程序正义,而无权干预公民的精神生活。政治与宗教必须分离,政教不分只能让政治与宗教同时走向堕落。在不同信仰面前,国家必须保持平等中立的世俗立场。除非宗教活动明显违反国家法律,国家不得干涉宗教活动自由。

  七、实现司法独立

  独立的司法是社会理性的寄托和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也是政府合法性与公信力的基本保障。司法必须独立于立法和行政、特别是摆脱一切政治团体的控制,成为纯粹说理和依法断案的场所。法官的人格独立应受到制度保障,一切影响司法公正的权力干预和腐败行为都必须受到严格禁止。

  八、走向官民共治

  “公民”是一个适用于所有人的开放范畴。公民不仅包括正当行使政治权利的平民,也包括正当行使国家权力的官员。事实上,官员本应以身作则,做普通公民的表率。但是一个在权力不受宪法约束的体制下,掌握实权的官员面临巨大诱惑,很容易堕落为以权谋私、贪污腐败、侵吞人民利益的罪犯,沦为中国社会最没有伦理底线和尊严感的职业。

  我们以公民与同胞的名义,奉劝所有掌握或自认为有机会接近国家权力的人,现在是认真对待自我尊严的时候了。人永远有选择自己道路的机会,任何人都没有必要把自己变成窃取国库的盗贼或他们的从犯。如果一味敌视宪政秩序,放纵自我沦陷,等到权力滥用给我们民族带来无可挽回的灭顶之灾,那么天怒人怨,暴力的掠夺必将迎来暴力的反叛和历史的无情审判。回归宪政,回归公民的行列,回归有尊严的生活,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成长中的中国公民社会一定会拥抱你们。

  以上是我们作为公民的共识和信念。我们不针对任何部门,而是面向每一个公民。我们对任何公民都没有敌意,只有一个出发点——为了所有人的尊严。基于善意,基于公义与爱,我们平和而谦卑。我们知道,通往宪政的道路充满了艰险和曲折,但我们不会动摇,求仁得仁,无怨无悔,义无反顾。我们深信,自主的公民是一切健康的社群、组织和国家的基础。与其在权力的奴役下苟活一世,不如力争做自己命运的主人。就在这份文本即将收尾之际,厦门公交爆炸案不期而至。这是悲剧,更是警告。我们正在和一场史无前例的大危机赛跑。我们别无退路,惟有一往无前。我们坚信,宪政中国一定会到来,宪政的阳光一定会照临和救赎这里的每个人——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也无论是怀有自由主义、社会主义、儒家和道家等世俗信仰还是信奉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以及其它宗教信仰的中国人。

  第一批联署公民名单(123人):

  冯崇义,悉尼,历史学博士,悉尼科技大学,学者

  苏小玲,北京,作家、媒体人

  阿 森,墨尔本,自由撰稿人

  安兴本,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

  蔡 霞,北京,中共中央党校,教授

  蔡淑芳,香港,公民

  蔡詠梅,香港,杂志编辑

  曹思源,北京,宪政学者

  陈桂棣,北京,作家

  陈奎德,华盛顿,哲学博士,普林斯顿中国学社执行主席

  陈树庆,杭州,公民

  陈行之,北京,作家、学者

  陈子明,北京,《北京观察》,学者

  陳忠和,阿姆斯特丹,公民同城圈推广团队负责人

  成斌麟,奧斯陆,《变局策》作者,社会学研究学者

  程静平,悉尼,政府公务员

  程巢父,上海,胡适、陈寅恪研究学者

  储成仿,北京,法学博士,政论作者

  春 桃,北京,作家

  杜 光,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学者

  段 跃,北京,自由编辑

  朵 渔,天津,诗人,独立学者

  傅国涌,浙江,独立历史学者

  高长云,北京,自由职业者

  巩 磊,山东,独立作家

  巩胜利,北京,独立学者

  郭永丰,甘肃陇南,自由撰稿人

  郭于华,北京,清华大学,教授

  郝 建,北京,学者 

  何 频,纽约,明镜集团,学者

  何清涟,普林斯顿,经济学者

  胡 平,纽约,学者

  胡石根,北京,独立学者

  黄馨莹,北京,影视公司文案

  黄秀辉,广州,民间学者

  江南梅,浙江,《现代金报》,媒体人

  江天勇,北京,律师

  孔令平,重庆,独立学者

  李国蓓,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公明,广州,政治学博士,广州美术学院,教授 

  李 南,北京,编辑,诗人

  李天明,加拿大,人权义工

  李伟东,北京,独立政治评论员、学者

  李银河,北京,社会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李一平,温哥华,《变局策》作者,法学研究学者

  黎雄兵,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梁 丽,黑龙江,个体经营者

  林明理,温州,中学教师

  刘建军,北京,环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健清,天津,南开大学,教授

  刘明江, 山东,教师

  刘晓原,北京,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泽华,天津,南开大学,教授

  吕德安,北京,诗人、画家

  马小鹏,成都,律师

  茅于轼,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经济学者

  牟传珩,青岛,独立时政评论人

  慕容雪村,成都,作家

  浦志强,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秦 晖,北京,清华大学,教授

  秋 风,北京,学者

  任协华,江苏,作家,诗人

  荣 剑,北京,哲学博士,中山大学兼职研究员,学者

  沙叶新,上海,作家

  沈 彤,纽约,政治哲学学者

  孙大午,保定,企业家

  唐继无,上海,出版人

  唐荆陵,广州,法律工作者

  田奇庄,邯郸,独立撰稿人

  王 策,马德里,政治学博士,学者

  王 康,重庆,陪都文化有限公司,学者

  王 毅,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

  韦 石,纽约,《博讯》创办人,媒体人

  魏 克,北京,诗人,作家,职业漫画家 

  吴苦禅,浙江台州,独立学者自由撰稿人

  吴祚来,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学者

  武宜三,香港,香港五七学社出版公司总编辑、《1957年受难者姓名大词典》主编

  五岳散人(姚博),北京,独立时政评论者、专栏作家

  齐家贞,墨尔本,自由撰稿人、作家

  笑 蜀,广州,《炎黄春秋》杂志编委,媒体人

  夏业良,北京,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教授

  肖国珍,北京,律师

  肖雪慧,成都,学者

  徐友渔,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

  徐 灿,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许 晖,大理,自由作家

  许志永,北京,法学博士,公民

  晏 英,太原,公共管理学博士,山西大学,学者

  鄢烈山,广州,《南方周末》,媒体人

  杨恒均,广州,政治学博士,独立学者、作家

  杨 光,湖北,独立学者

  杨建国,北京,公民

  杨建利,华盛顿,政治学博士,公民

  杨继绳,北京,新华社,学者

  杨子立,北京,NGO工作者

  野 渡,广州,作家

  野 火,佛山,自由撰稿人

  叶匡政,北京,诗人

  易秋野,郑州,国企工人

  俞梅荪,北京,独立学者

  于向真,北京,中国儿童报主任编辑

  袁 刚,北京,历史学博士,北京大学,教授

  展 江,北京,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

  张博树,纽约,哲学博士,哥伦比亚大学兼职教授,宪政学者

  张成觉,香港,学者

  张 伦,法国,学者

  张 鸣,北京,政治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张 朴,英国,作家

  张铭山,山东,作家

  张千帆,北京,法学博士,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

  张拓木,湖北,互联网工作者

  张小刚,悉尼,自由撰稿人

  张星水,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幼南,扬州,媒体人

  章龙飞,北京,媒体人,独立学者

  赵 俭,扬州,教育工作者

  赵士林,北京,中央民族大学,教授

  钟锦江,悉尼,电工程学博士,独立学者

  周力军, 河北,作家,编剧

  邹幸彤,香港,NGO工作者

  朱大可,上海,政治学博士,同济大学,教授

  朱欣欣,石家庄,自由撰稿人

  朱学勤,上海,上海大学,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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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5日 星期二

尽快成立全国民主联盟


未来民主革命的重要步骤:形成全国民主联盟
    李一平成斌麟 

尽快成立全国民主联盟,取得在全国反对阵营总部的领导权。从战略角度看,地方主导权是基础,全国联盟是制高点,两者缺一不可。让我们借箸为筹,列举建立全国民主联盟的作用:
   
   第一,可以壮大民主派声势。声势越大,号召力越强,越容易天下归心。
   第二,可以协调不同地方势力的运作,全盘筹划,做到效率最大化。
   第三,可以以先进带动后进,让实力强的地方支援实力弱的地方,进一步扩展民主派的地方实力。
   第四,可以让人民看到取代中共的政治力量的出现,打破中共不可取代的神话。
   第五,可以先声夺人,在全国范围内取得革命的主导权,把极端毛左派,体制内的投机派和其他可能出现的反民主势力边缘化,减少将来建立民主制度架构的阻力。
   第六,可以造成与中共两军对垒的势态,准备最后的政治决战:赢得军队的支持。
   第七,可以帮助赢得军心。让军队看到可以支持的全国性政治力量,让他们认识到抛弃中共不会导致天下大乱,也不会损害军队的利益和权威。
   
   全国民主联盟的政治定位
   
   全国民主联盟是个什么性质的团体呢?这要受制于将来革命爆发后各地方的民主派以何种形式组合,也要看将来在与中共对垒,与毛左和其他势力竞争中的具体情况,现在很难准确预测。但是可能性不外乎三种:
   
   1,政党。如果革命爆发之后,全国民主派在地方上进行动员和组织之后,迅速进行横向联络,就有可能形成全国性的政党。 
   但是由一点可以肯定,这种政党一定不会是金字塔结构的自上而下运作权力的政党,而是以各地地方实力为权力来源的,多重心的,网状结构的政党。金字塔结构的政党一般要在长期历史过程中,由小到大逐步发展起来,从开始就有一个核心,然后由核心向外扩散。中国未来根本不存在这类政党产生的条件。
   
   网状结构的政党是一些小团队先在很多不同地方独立发展,最后联合起来形成一个政党。它的中央机构不是一个强力的领导核心,而是一个协调机构,一个各种地方实力合作的平台,它具有比金子塔状政党更加民主的倾向,但是也操作起来更加需要政治技巧,更加需要建立各种党内势力都能认可的程序和规则。否则就容易各自为政,散漫无序。
   
   2,政党联盟。
   在革命爆发之后,如果各地的民主派不能很快进行横向联系,结成全国性的政党,那么可以预见,很多地方性的政党会出现,当然他们不会自称为地方性的政党,都会以全国性政党自居,尽管他们的影响力只是地区性的,人员结构也是地区性的。这些政党的出现一段时间之后,一定会意识到由本地发展到全国不是那么容易的是,而且在中共政权还没有倒台,革命还正在进行时,大家都回感觉到中共的压力。 因为有一个共同的敌人,所以各地的小政党会比较容易互相联络,最后形成一个或几个全国性的政党联盟。
   
   3,临时革命政权
   
   这种模式在利比亚和叙利亚都出现过。当革命者和现政权持续对峙,就有可能出现这种两个政府情况。这种情况也有可能在中国重现。因为在革命时期,民众的主要关注焦点是革命,所以从公关角度来讲,应当以全国革命委员会之类的形式出现比较容易被接受,而且不需要承担太多普通政府职能。
   
   如何形成全国性政治联盟
   
   全国政治联盟的代表的合法性的唯一来源是由地方推举,因为当今中国还没有出现众望所归的民间领袖,即使是在革命爆发之后一段时间,都是由很多崛起于中下阶层的藉藉无名却有勇气和政治才能的人在各地主导的。将来会有很多地方性领袖出现,但是不会再有孙中山了。希望有才能有志向的民间人士意识到这一点,无论志向多么高远,一定要在地方上积累实力,从身边开始组建团队,让团队在革命中取得地方上的主导权,那时才有资格登上全国政治的舞台。
   
   最具有合法性的产生地方代表的方式是选举,但是在革命正在进行时,这种方式显然不现实。这时就只能退而求其次,由领导革命的团体来推举,或者可以说,是小圈子选举。推举出来的人,既是本地革命势力在全国舞台的代表,又是全国革命领导团体的成员。 所以各地的革命者都应当会推举最有才能和威望的人作为他们的代表参与全国政治联盟。
   
   将来革命一定是以城市为中心,因为中共政府机构在城市,革命民众驱逐或瘫痪地方政府之后,就取得了临时的但是实际的地区性政治权力。这样的地方就可以派代表参与全国政治联盟。
   
   每个由革命者控制的县推举一个代表,每个大中城市的区推举一个代表,每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组成一个代表团,全国政治联盟就形成了。当这些代表走到一起的时候,就会形成各种功能机构,协调各地革命势力的行动,让全国革命民众作为一个整体与中共对决,与中共争夺对军队的影响力。
   
   但是在革命时期,一切机构都很难正规化,因此在形式上不能对全国政治联盟过分苛求完美,可能没有一个固定的办公机构,可能很难召开一次代表大会。但是全国联盟一定要具备实质性的功能,那就是成为各地民主革命势力联络和协调行动的中心。届时,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实现这些功能。
(2013/04/10 发表)

2013年6月23日 星期日

中国人应从埃及革命中学到什么?

何清涟 发表 于 二月 2, 2011
   目前对埃及革命高度关注的国度与人群,除了众多利益相关者——如同气连枝的非洲、中东国家、以及美英等国之外,最关注的大概就是中国了。
   来自中国的关注有两类:一类是来自中共政府的关注,估计目前中国各种研究非洲、中东的官方机构(外交部下属研究机构、国际关系学院、总参情报部、社 科院等)正在日以继夜地梳理资料,归类整理研究,从不同的管道与专题为中央政治局准备各种相关资料。其中主要的资料包括各种反对组织的活动情况、它们如何 利用政治空隙发展壮大,此次活动的组织过程。以中共积数十年作为政治反对派的地下工作经验与执政者这
   双重经历的老练,自然不会去相信埃及反对力量穆斯林兄 弟会向世界声称的那样,这是埃及人民对穆巴拉克的腐败专制不满的自发反抗。因为群众只是一盘散沙,得有强有力的组织者将其捏沙成团。因此,中共在第一时间 想起的就是屏蔽信息,不让中国人从埃及革命场景中引起联想并从中学到任何经验。

   另一类就是来自民间的关注。目前是互联网时代,官方虽然屏蔽信息,但只要愿意翻墙,人们还是可以看到各种信息。从推特上的情绪及反应可以看出,国人 对革命的宏大场面情有独钟,这当然是多年对本国专制政府不满的一种发泄,所有的赞美全都不吝惜地奉上。至于对埃及革命的各方势力的背景,包括穆斯林兄弟会 为何会在这关键时刻调整自己的“市场”定位的背后原因,以及巴拉迪这位在埃及并无政治组织根基的诺奖和平得主为什么会在此刻被推举为名义上的领袖,以及美 国为代表的西方世界对埃及变局只愿意支持改革与和平过渡而不想要革命的原因,大多数中国网民并不关心。

    此时此刻,革命狂欢是最重要的,革命后的建设不是大 众关心的问题。只有一位叫那小兵的在其博文“开罗不相信眼泪” (http://lunannanlu.blog.sohu.com/166702057.html)中对中东局势做了叙述:“对中东历史有点了解的人不 会忘记当年霍梅尼上台的情形,先是民主学生反对巴列维国王的贪腐政府,但他们的影响仅限于德黑兰部分地区,真正把握局势的人却是伊斯兰兄弟会,他们才有能 力调动广大工农商学兵各阶层将动乱蔓延到全国,并在巴列维逃亡之后迅速推霍梅尼上台,组成了伊朗式的伊斯兰民主政府。”他的相关见解很理智,值得一看。

   中国人对中东的了解实在有限,在此刻要他们去关注埃及革命之后如何重建也是不可能的。但我想,中国人盼望革命的心情虽然可以理解,但至少也得向中共 学习如何从埃及革命中学习经验。因为搞乱旧世界很容易,重建新世界却非常困难。中国的未来既不能依靠“非暴力合作派”等待“党内改革派”出现并与之合作, 也不能依靠即兴而来的广场政治参与者的狂欢,只能依靠一些具有战略眼光且有政治韬略的政治组织者,未雨绸缪。从埃及此刻正在发生的抗议活动来看,埃及人在 突尼斯革命后喊出的“现在该轮到埃及了”并非即兴之作,而是筹备多年。按照集体行动的逻辑,有组织的集体行动才有明确的社会目标,没有组织的集体行动极有 可能变成暴民运动。

   埃及革命至少有几点可供中国人参考:
   一是政治运动的组织工作。这次埃及革命显然是有组织准备的,合法的非法的都有。穆斯林兄弟会的背景我在前一篇博文里介绍过,自从1928年创立以来 活动到今天,其间虽然数次被宣布为非法组织,但其却能在突尼斯革命后乘势而起,其组织经验与能量自有其强项。比如它多年涵育的经济实力,领导者的战略眼光 与灵活(知道自己出面会引起世俗化反对派的警惕,推了世俗化色彩浓厚的巴拉迪出来,重新为自己进行“市场”定位)。BBC一篇分析也指出兄弟会是埃及唯一 能够组织起如此大规模活动的组织。中国民间没有这种研究能力,但西方世界的研究与中国官方的研究都可以借鉴。只是对中国官方研究要反向思维,凡被官方批判 的,就是民间可以借鉴的。目前异议活动中当道的文学老中青的激情,比如援引各种思想家的警句和甘地的名言,其用武之地是广场政治与群众动员,不能取代事前 周密的准备工作。

   二是组织工作必不可少的技术工具。这次埃及反对势力无论是事前还是革命过程中,对互联网技术及其它可替代技术的利用都做得非常漂亮。中国这类人才当然有,只是必须让他们成为异议运动的技术提供者。
   三是社会重建的要点。中国是个地域广袤的多民族国家,各地的政治精英对本地、本民族的政治、经济需求比所谓中央政府更了解,他们应该多思考一下地方自治的政治方案以及经济自足的可能性。
   中共如果不考虑民意并求变革,只想在维持既得利益格局下求稳,任何形式的革命都有可能发生。
   如果中国人只羡慕埃及革命过程中的广场狂欢,也只喜欢背诵警句的文学革命家或者改良者,不喜欢踏踏实实做默默无闻的政治组织工作,就算是真等来了革 命的广场狂欢,也无法引导群众脱离暴民运动,更谈不上革命后的重建。机遇从来只会青睐有准备的人,从现在起国人当中的有心者应该从各方面做些准备。
   谨以此文作为2011春节礼物献给我的中国同胞。
(2013/04/20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