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活动是一群人共同意见的展现,是激进主义的一种类型,通常采取一干人集结在同一地方的形式。因为有一群人为了同一意见而集结,他们所主张的意见也因此显得有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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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类型
示威活动有很多种类型,主要包含有:
- 游行,一群人从一处走至另一处。
- 集会,人们集合在一处听讲。如烛光集会。
- 纠察,在维持秩序人员的带领下,人们绕行一个地区。
- 静坐,示威者坐在一个区域,有时有定一固定时间,有时则没有期限,直到他们认为议题被重视了,或许被以任何方式要求离开。激进的静坐者有时会同时绝食。
示威活动一般都是公开在进行的,但不公开的示威也是有可能的,特别是示威者想影响的对象是一小群或特定的人士。
[编辑]时间与地点
有时,示威所选的时间和地点是有着历史或文化上的重要性的,例如和示威主题相关事件的纪念日。
地点的选定也常是因于和议题有某些关联,例如,当一场示威的议题和外国有关时,示威场所便有可能选在和这一国家有关的地点,如在其大使馆前。
[编辑]和平和暴力
和平而有组织的游行示威可以完满收场,如果中途没有引发成冲突的触发点,加上有负责纠察的人员控制人群,群众最终是可以和平散去的。
部份的示威活动和抗争有可能会转变成失控的暴乱或群众暴力,这通常发生于缺乏组织的示威或抗争,如一场球赛完毕,一方球迷可能不满支持的球队输掉而闹事,最终引发骚乱。失控的民众会攻击市面任可何可见的物品,如无辜的车辆、商家、行人甚至负责控制骚乱的警察,如警察未能及时赶至现场,或情况失控而无法控制场面,暴民亦有可能四处洗劫和纵火。警察和军队通常会使用非致命性武器如电击棒、塑胶子弹、胡椒喷雾或催泪弹等来对抗陷入此状态的群众们。较大范围的暴乱可称之为动乱或暴动。
有时暴乱是由警方试图先发制人所引起的。警察和人民之间的冲突称为警民冲突。
[编辑]示威者
[编辑]对付示威者的方法
- 当局认错及下台
- 武力清场
- 示威和平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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