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6日 星期三

朱家安导读:读《暴民法》的三种方法

 

在布伦南的“道德平等论”底下,政府代理人不具特殊豁免权,应该在道德上和一般人受同样对待。这个结论值得注意,因为若布伦南是对的,眼见手足被港警殴打溅血的香港人,为了阻止国家暴力,在道德上甚至是允许杀死警察的。(资料照,AP)GliaStudio

哲学家思考一般人不习惯思考的东西,这是为什么在日常对话里提起哲学问题相当危险。

身为哲学家,本书作者布伦南特殊之处在于,他的研究和主张,就连道地的哲学家看来,也相当危险。

在二○一八年引进中文版的《反民主》里,布伦南论证民主没有内在价值,只是生产公平、明智政治决策的工具。因此若选民素质低落,恐产出减损他们自身权益的决策,我们有正当理由换用其他“看起来不太民主”的工具来决定社会的未来,例如把投票权集中在少数人手上的各种“知识菁英制”。

在这本《暴民法》里,布伦南论证庶民在一些情况下不但可以反抗政府,还可以动用暴力。想像一下:你看见警察拦下车辆,叫驾驶下车趴下,接着掏出警棍殴打没有反抗能力的驾驶,你眼见驾驶已经溅血,而警察却针对头部等要害痛殴他不打算停手,附近也没有其他人,要阻止驾驶被打死或重伤,唯一的机会就是当下用物理手段阻止警察。布伦南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你在道德上有权利使用暴力制伏警察,甚至杀死他,来阻止驾驶继续受到无谓的伤害。(当然,你有权利做某件事情,不代表你能成功办到,布伦南也提醒大家,一件事情有多道德,跟一件事情有多明智,是两回事。)

警察、暴民(图/pixabay)
在这本《暴民法》里,布伦南论证庶民在一些情况下不但可以反抗政府,还可以动用暴力。(示意图/pixabay)

布伦南的文字明确,论证完整,解说周到,几乎不预设哲学背景,再加上流畅的译笔,让这本书成为结论令人发指,但推论过程可口的作品。或许有些人光是阅读上面几段文字,都觉得布伦南妖言惑众、这本书根本应该查禁。我认为,这种人反而特别适合阅读和挑战此书。哲学的世界没有白吃的午餐,愈是惊世骇俗、违反常识和直觉的结论,愈需要坚强的论证来支持。持有完全相反立场的读者,最有动机和潜力秉持批判的眼光来阅读布伦南的论证,体会最大的思辨乐趣。

现代政府依然滥权

警察等“政府代理人”滥权、暴力伤人,这在现代社会不是什么奇闻异事。在国民党专政的漫长历史里,军警对付政治犯和异议人士,侵犯人权来巩固政权。解严之后,依然时有公务员违法调查、刑求、使用不必要的暴力的新闻,二○一四年三月“三二三占领行政院事件”里,抗争者遭员警殴打流血的照片,我至今历历在目。即使在不那么“暴力”的例子里,政府人员不照法令行事、警察在事件现场阻止记者采访,更是时有可闻。

从二○一九年三月开始,至今已经持续超过一年的香港“反送中”运动,也提醒我们国家机器的能耐。在香港民众与政府冲突最激烈的时候,网路上随处可见警察单方面殴打民众至流血的照片和影片。当然,有时候警察动用暴力,是为了应付部分动用暴力的抗争者,但这依然无法合理说明那些无端受到警察挑衅和攻击、被制伏后受殴打、被失踪、遭受性暴力甚至死亡的报导。当警察使用暴力,似乎多半情况都可以自我辩解说是执法所需,在这种情况下,人民能怎么办呢?

香港去年6月爆发反送中运动,虽受疫情影响,但抗争行动至今不歇。(AP)
香港去年爆发反送中运动,虽受疫情影响,但抗争行动至今不歇。(AP)

政府会滥权,这是事实,而问题则是社会该如何阻止滥权。当然,比起专制政体里的人民,民主政体里的人民通常有更多机会“和平改造”政府,而民主政府也更容易回应人民的愿望、需求和异议。

然而,民主政治的改变虽是长久之计,但也旷日废时。若政府滥权的事实化为挥舞的警棍或上膛的枪械摆在眼前,就算后续有立委质询、监察院调查,也无法即时阻止不幸,身为一般民众,如果我们有能力办到,道德是否允许我们动用必要的武力来阻止滥权?这是布伦南在本书要处理的问题,这个问题不但哲学,而且现实。

反抗的权利

大部分人都认为暴力不好,但很少有人会主张,人不管怎样都不可以使用暴力。如果你遇上,或目击别人遇上急迫危险,你合理判断只有暴力对待行凶者能化解危机,人们多半会认为,那么,暴力纵使不理想,却也是没办法的事。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可能不至于认为你有义务行使暴力来避免危机,但应该会认为你有权这样做。

然而,在上述案例里,若将行凶者换为警察,许多人的判断会改变。同样是压制并殴打手无寸铁的人,当动手的人穿着警察制服,守序善良的公民们更可能认为,即使眼见被打的人有生命危险,而暴力介入是救命的唯一手段,旁人也不该这样做。

布伦南用“魔法防护罩”来形容这种对比:即使在同样情况下执行同等的暴力,比起一般人,政府和政府代理人似乎有某种豁免权不受暴力反抗。布伦南不同意这种豁免权的存在,他主张不管是谁都有权动用必要的暴力来避免危机,不管促成危机的人是绑匪还是警察都一样。在布伦南的“道德平等论”底下,政府代理人不具特殊豁免权,应该在道德上和一般人受同样对待。这个结论值得注意,因为若布伦南是对的,眼见手足被港警殴打溅血的香港人,为了阻止国家暴力,在道德上甚至是允许杀死警察的。

2020年1月19日,香港警方与示威者在“天下制裁”集会现场爆发冲突。(AP)
在布伦南的“道德平等论”底下,政府代理人不具特殊豁免权,应该在道德上和一般人受同样对待。这个结论值得注意,因为若布伦南是对的,眼见手足被港警殴打溅血的香港人,为了阻止国家暴力,在道德上甚至是允许杀死警察的。(资料照,AP)

布伦南的立论明确,举例具体,推论过程完整可见,不过就如同其他所有哲学作品,这不代表你就该接受他的想法。一边阅读,一边思量作者的说法是否合理,是享受哲学的主要方式之一。以下我介绍几种进一步“使用”这本书的方法,希望协助读者进行有趣的理解和思考。

从《暴民法》享受推理

这本书先大破后大立。为了辩护道德平等论,布伦南得先说明政府不具备“特殊权威性”,并为此和许多政治哲学理论正面交手。在书里,作者介绍了哲学史上一卡车替特殊权威性辩护的论证,说明它们的缺失,并为结局铺垫结构、调整写法,给出线索让读者更能理解论战的种种进程。

因此,阅读本书的一种方式,是假想自己在读一本推理小说:观察手上的证据(目前出现的问题、疑虑、对手的看法等等),并尝试推测出接下来会出现的论点。例如:你能不能在作者介绍这些假想敌论证时,就猜中作者要攻击的缺失处?能不能在作者介绍自己想法的时候,就想到哪些环节会成为弱点?这种推理的读法可以增加阅读乐趣,也能让你的阅读状态更贴近哲学。若你的推测正确,代表你的思考和布伦南的写作在同一条路上;若你的推测错误,谁知道呢,说不定你发现了一个切题的新奇论点!

从《暴民法》学表达

布伦南擅长举例,事实上,这本书的论证核心,就是建立在两组相对案例之间。随着论战推进,你可以看见作者如何举出例子来刻画和佐证自身想法、改变例子来回应不同意见、指出反例来显示对手的缺陷。并且,你也可以感受到,抽象的哲学战场,如何随着例子一一出现,逐渐浮现明确轮廓。举例是论证和说明的好方法,不但写哲学书的时候好用,在讲解、沟通的时候一样好用。

因此,阅读本书的另一种方式,是假想自己身为担负说明任务的教师、业务、沟通者,来注意布伦南如何发想和修改案例来推进论证、把讨论聚焦在他想要强调的差异上。

读书、小说,示意图。(取自pixabay)
阅读本书的另一种方式,是假想自己身为担负说明任务的教师、业务、沟通者,来注意布伦南如何发想和修改案例来推进论证、把讨论聚焦在他想要强调的差异上。(示意图,pixabay)

从《暴民法》学写作

《暴民法》在内容上有独创想法,在形式上易于阅读,这不但仰赖哲学功底,也仰赖写作能力。因此,阅读这本书的第三种方式,是作为写作者或论述者,去注意:

作者如何使用例子和对比来说明论点。特别是页三七和页八○提到的主要案例。

作者如何精准刻画他的想法、强调自己的立场包含什么不包含什么。例如页四五—四六对“道德问题”和“实证问题”的说明。

作者如何将背景知识融入叙述,让没有背景的读者也能顺利前进。例如页一一一关于“证明X”和“证明非X”差异的说明、页一四一关于理论和实践差异的说明,以及页一七五对正反主张差异的说明。

此外,也可以注意作者如何藉由让步来确认自己论点的攻击范围。例如页一一二关于“就算政府有某种权威性”的假设性讨论。

你会发现,这些技巧不但可以用于哲学文章,也同样可以用于作业、论文、工作报告、笔战和日常沟通。

道德思量的基础

最后,我想补充一个道德哲学的基本想法,希望对没背景的读者有点帮助。

如同阅读其他道德哲学著作,有些读者可能会有一种困惑。布伦南声称要反驳某些“一般人常见的看法”,但他的反驳模式几乎都包含:

举出类比案例。

判断一般人在这些案例当中会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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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伦南的反驳模式几乎都包含:举出类比案例。判断一般人在这些案例当中会怎么想。(示意图,pixabay)

例如布伦南描述虚拟角色“安”眼见蒙面男子即将射杀公园里的孩子,并主张“在上述例子里,我们会说安有权杀死这些坏人”。然而,如果作者可以“决定”一般人在这些案例当中怎么想,干脆直接“决定”一般人会支持作者的结论,省下中间的推论,不是更快吗?

其实,道德哲学家使用案例来建立论证,是因为除了案例,我们几乎没有其它线索了。道德哲学家并不是凭空创造道德理论,而是考察一般人对种种案例的直觉判断,尝试归纳出道德原则。这是一种“逆向工程”,类似语言学家观察一般人如何使用语言,并归纳出文法规则。因此,道德哲学家进行论证时,往往会预设“一般人在特定情况下会做出什么直觉判断”,并以此出发进行推论。当然,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当哲学家预设的判断跟一般人差太远,论证就不会有说服力,因为大家会因为如此不接受前提。

然而,当哲学家预设的判断跟一般人相符,论证的威力就会显现出来。如同布伦南所做的,若你同意安可以为了拯救无辜的小孩而枪杀绑匪,你似乎也应该同意安可以为了拯救无辜的小孩而枪杀警察。如果你同意前者,不同意后者,那么身为一个讲理的人,你似乎有责任说明两个案例当中有什么重要差别,以致我们该做出不同判断。道德总是有争利,因为每个人对于同一个案例的直觉可能不同,但道德争议有化解的可能,因为我们至少认为,同一个人对于道德上类似的案例,理当做出类似的判断。当布伦南和其他讨论道德的哲学家使用对比案例,它们就是在使用这些规则推进讨论。理解了这些原理,相信读者更能掌握布伦南的推论,也更能察觉和思考书中某些(在我看来)对一般人来说可能比较有疑义之处,例如第五章对艾斯伦论证的批评。

杀人、枪、枪炮、举枪、瞄准,手枪。(图/pixabay)
如同布伦南所做的,若你同意安可以为了拯救无辜的小孩而枪杀绑匪,你似乎也应该同意安可以为了拯救无辜的小孩而枪杀警察。(示意图/pixabay)

最后,有些人可能会担忧,若许多读者被布伦南说服,认为自己在必要情况下有权暴力反抗政府,会不会提高犯罪率,造成社会动荡不稳定?在这里,布伦南的初步回应值得我们思考:是偶尔反抗政府比较危险呢?还是从头到尾都服从政府比较危险呢?毕竟民主政府做过的坏事,历史上每个国家都可信手拈来,而当初那些坏事,若有关键人物挺身(或偷偷)反抗政府,或许就不会发生。纯粹以后果论,反抗比较好还是服从比较好?这是经验问题,布伦南把论证铺在书里,把判断留给读者。

在《暴民法》里,布伦南用抽象的哲学说明现实的问题,并展示推论过程供人理解和批评。我希望我的说明能协助读者享受这本书的论证,思索这个社会的将来,最后也提醒大家:跟朋友吃宵夜的时候,慎选话题。

*作者为“简单哲学实验室”创办人,长年经营部落格“哲学哲学鸡蛋糕”,本文选自杰森˙布伦南(Jason Brennan)所著《暴民法:当国家为恶、政治失控、正义失灵,人民的反抗无罪》(联经出版)导读。(相關報導:陈文茜VS.张小娴:病了老了,还是有一块摘不走青春之花的地方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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