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日 星期二

中央文化革命小组


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简称中央文革小组中央文革,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1966年5月设立的一个机构,隶属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是直接指挥“文化大革命”的机构。1969年中共九大后逐渐停止活动。

设立中央文革小组的初衷是领导文化大革命。但在文革推进过程中,它很快就取代中共中央政治局成为权力极大的机构。1969年中共九大成立新一届政治局后自动撤去,之后四人帮通过1970年成立的中央组织宣传组继续发挥影响。此时,它的紧跟毛泽东的成员都进入中央政治局。他们是:江青陈伯达康生张春桥姚文元。主要成员都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被告人。陈、康为五人组成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成员(另三人为毛泽东、林彪周恩来)。

历史[编辑]

1964年7月,毛泽东提议成立文化革命五人小组,为中央非常设机构,彭真为组长,主要是在中央政治局、书记处领导下开展文化革命方面的工作。1966年2月,针对日益升级的对吴晗《海瑞罢官》的批判,彭真召集文化革命五人小组会议,并在会后起草了“二月提纲”,试图将批判运动限制在学术讨论的范围之内,但后来遭到毛泽东的严厉指责。

1966年5月的《五一六通知》,宣布“撤销原来的‘文化革命五人小组’及其办事机构,重新设立文化革命小组,隶属于政治局常委之下”。5月28日,中央发出关于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名单的通知,决定小组组长为陈伯达,顾问为康生,副组长为江青、王任重、刘志坚、张春桥,组员为谢镗忠、尹达、王力、关锋、戚本禹、穆欣、姚文元等。8月2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决定陶铸兼任中央文革小组顾问。

1966年8月8日,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赋予它“无产阶级文化革命的权力机构”的性质。管理文化大革命事务的专门机构。8月30日,中共中央又发出通知:“在陈伯达同志病假期间或今后离京外出工作期间,他所担任的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职务,由第一副组长江青同志代理。”

初始人员[编辑]

该机构于1966年5月28日成立。以原《五·一六通知》起草小组作为基础,人员有:

同年8月2日增补陶铸(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中宣部部长)任中央文革顾问。穆欣曾任办公室主任。下辖有办事组、接待站、宣传组、文艺组、理论组等。办公地点在钓鱼台宾馆14号楼。

运作[编辑]

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以前,它主管五界(学术界、教育界、新闻界、文艺界、出版界)事务。八届十一中全会之后,它有了十六条赋予的权力,小组全体成员列席参加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逐步取代中央书记处,成为文革的实际指挥机构。1967年1月12日《给上海各革命造反团体的贺电》,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起草)联合署名。“紧跟毛主席,紧跟党中央,紧跟中央军委,紧跟中央文革小组”成为当时的政治口号,“毛主席和中央文革”成为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代名词。

1959年庐山会议上,彭德怀张闻天已被定性为反党集团,1966年文革开始后刘少奇邓小平彭真贺龙乌兰夫陆定一薄一波相继被打倒,1967年陈毅李富春李先念因“二月逆流”受冲击,加之林伯渠罗荣桓已病故,朱德陈云董必武“靠边站”,刘伯承病休,政治局委员只有毛泽东林彪周恩来三人,政治局候补委员只剩下陈伯达康生两人。中央文革实际上代替了中央政治局,完成了毛泽东以其秘书班子取代常规国家权力体制的过程。

同时出现了一个从未有过的权威至高的领导机构:“中央文革碰头会”。碰头会成员包括当时中央文革的全体,即陈伯达、康生、江青、张春桥、王力、关锋、戚本禹、姚文元,加上谢富治、黄永胜、吴法宪、叶群、汪东兴、温玉成列席,周恩来参加。

小组成员的出局[编辑]

这是一个人事更换频繁、易于获罪的险地,不少人从这里被投进了秦城监狱(如穆欣、金敬迈、矫玉山、王广宇等)。

1966年郭影秋、郑季翘、杨植霖、刘文珍、尹达先后在原单位被打倒。担任顾问的陶铸、担任副组长的王任重、刘志坚,于1966年12月至1967年1月相继被打倒。1967年夏秋王力、关锋、戚本禹也被剥夺权力。

  • 郭影秋:1966年7月27日-29日被北京市委与中国人民大学。
  • 尹达:1966年8月底被中科院历史所
  • 张平化:1966年8月30日中央决定他重回湖南主持工作,脱离了中央文革小组
  • 郑季翘:1966年11或12月
  • 刘文珍:1966年12月
  • 王任重:1966年12月27日
  • 陶铸:1967年1月4日
  • 刘志坚:1967年1月4日
  • 杨植霖:1967年初
  • 谢镗忠:1967年5月
  • 王力:1967年8月30日
  • 关锋:1967年8月30日
  • 穆欣:1967年9月6日
  • 戚本禹: 1968年1月13日

恶攻罪[编辑]

中央文革的作为引起了联动等组织和社会力量公开或私下的批评、反对、抵制。为了给天下大乱的造反夺权活动提供安全保证,《公安六条》第二条规定:“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开张贴、散发反革命传单,写反动标语,喊反动口号,以攻击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同志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被概括为“恶攻罪”)。但这条规定的精神后实际上发展到对适用于“无产阶级司令部”全体成员(包括中央文革)——“谁炮打中央文革谁就是反革命”。北京卫戍区司令傅崇碧奉命追查鲁迅手稿到中央文革驻地查勘,被定性为“武装冲击中央文革”事件。

寄往中央文革的信可免邮资。有一封1967年8月22日到达北京的从山东省寄“北京文革小组”再改寄“中央文革小组”的实寄封没贴邮票——因为革命组织和红卫兵邮寄文革信件的几项邮资规定中有一条为:如寄件人有实际困难要求免费邮寄的,按部党组电党字第07号密电办理,即可免费,但不必对外宣传。

解散与清算[编辑]

1969年4月,中共九大后成立新一届政治局,中央文革小组最后五位成员陈伯达康生江青张春桥姚文元全体进入政治局。中共中央政治局恢复正常活动,权力运作再次制度化,中央文革小组自动消亡。九大的政治报告中说:“这个《通知》(五一六通知)决定成立的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坚决执行了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

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认为:“对党中央领导机构进行了错误的改组,成立了所谓‘中央文革小组’并让它掌握了中央的很大部分权力。……林彪、江青、康生、张春桥等人主要利用所谓‘中央文革小组’的名义,乘机煽动‘打倒一切、全面内战’。”而此前,在九大上进入政治局的中央文革的成员(江青张春桥姚文元陈伯达)都被判刑,已故的康生则被开除党籍、撤销悼词、骨灰移出八宝山革命公墓

参考文献[编辑]

  • 郑德荣等编《新中国纪事1949—1984》,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
  • 王毅《“中央文革小组”及其文化基因》
  • 金春明等编《“文革”时期怪事怪语》,求实出版社1989年版

参见[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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