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鏡月刊》何頻
(續前)腐敗不是新聞,反腐敗也不是新聞
與此同時,我注意到一種現象,對於揭露貪官污吏,現在民衆興趣缺缺。開始我很奇怪,慢慢明白了一些原因:
首先,腐敗已經不再是新聞了,上下無不腐敗,“無官不貪”,這個說法前幾年還有點限制詞、修飾詞,現在看,非常準確。只是貪多貪少、腐大腐小的區別而已。
我以前在一篇文章中說過,即便是什麽都不貪,都是合法合理的待遇:政府分給你的房子、配給你的福利,按你的貢獻和社會分配機制來說,實際上也是一種多吃多佔,也是貪污腐敗,因爲這種分配不是通過公平機制來進行,而是黨和政府恩賜給你的——黨和政府完全就是一體的,我曾創造了一個詞,就叫“黨府”。這種貪汚腐敗,看來冠冕堂皇,實際上也是對人民應得利益的侵佔。
不過,反腐敗也不再是新聞了:人民已經非常麻木了!
其次,老百姓明白了,既然“無官不貪”,爲什麽抓一些貪官出來呢?其實多數情况都是“狗咬狗”的結果,是權力傾軋的體現。大家對反腐敗怎麽還會有任何信心?
最搞笑的就是,如此腐敗的中共,反腐敗的機構竟然越來越多,紀委,監察部,最高檢察院又成立反貪局,後來又成立預防腐敗局……我看,所有叠床架屋的名稱都可以拿掉,就直接叫“腐敗局”就好了!
有人說,一個單位的紀委書記,往往是一個單位比較閑、比較缺少能力、又“愛管閑事”的人來擔任。後來是一群心理變態的人來擔任紀委幹部。現在則純粹成爲政治打手機構了。
我最近看了一本書——我認爲是最近五年來關於中國最重要的一本書《中共“黑匣子”》,最詳盡地揭露了中共內部怎麽貪污腐敗、怎麽權力鬥爭的戲碼。
例如所謂“雙規”,人們過去最多只是認識到,它是對領導幹部的公民權利的非法剝奪,是非法拘禁行爲;這當然是不錯的,一個政黨,怎麽能够超越法律之上?這是不能被接受的。但是看了這本書,我才明白,“雙規”更重要的奧妙還不在這裏:“雙規”實際上是“雙保”:保護和保障。
第一是保護:最大限度地保護涉嫌犯罪官員與其上級官員的關係!哪一級官員跟上級官員沒有千絲萬縷的關係?不僅他受上級官員的拔擢,而且他要向上級官員奉送好處。哪有幾個貪官就只是個人貪腐?這是一個集體生存系統,一個貪腐官員的生物群落。“雙規”是“雙保”,首先就是保護了他的社會關係,避免了“一鍋端”“幾鍋端”。本來中國的司法體制就打下了黨的鮮明烙印,即使這樣,他們還不放心,還要用“雙規”這種方式來把貪官的證詞、口供,控制在他們能够接受的範圍。
“雙規”還有第二個效果,越來越表現出“黨性色彩”和“人性色彩”,對這些貪官成爲保障。即使上面沒有保護人,也給貪官一個討價還價的廣闊天地:只要你達到我們紀委的要求,服從我們權力鬥爭的需要,成爲我們昇官發財的砝碼,交代出一些我們所需要的東西,我們就給你回報——明明其罪行應判死刑,允諾判死緩,過幾年減爲無期,在監獄中的待遇,與普通囚犯當然相差懸殊;再過幾年保釋、保外就醫……
人們不是說許宗衡先哭後笑嗎?就是這麼來的。被判的貪官當然要感謝黨,感謝紀委了!
對於最近數年大張旗鼓宣揚的懲治貪官的案例,中共媒體能否追蹤一下,有幾個人還在監獄之中,還沒有悄悄走出牢門,享受榮華富貴?
中共唯一沒有的,是未來
我曾寫過一篇文章,標題就是“沒有腐敗就沒有中共”:中共已經喪失了理想,那麽剩下的就只能是用利益來維繫黨員了。對利益,本來需要建立一種公平的分配機制,你沒有、你又不肯建立,那就只能靠腐敗了!所以,我認爲,腐敗,現在是中共賴以生存的生命線。中共不可能解決腐敗,只會愈演愈烈。不瘸敗,就垮了!
這樣說,共產黨靠三子養老,對百姓,用槍杆子、用筆杆子;對自己人,用的是票子。
這就是爲什麽過去老百性看到抓住一個貪官還高興一下,鼓一鼓掌;现在,都覺得無能爲力。
話說回來,我倒是抱著一種積極的態度:在這種情况下,民衆能做的事情還是有的。
中共現在有槍桿子、有筆桿子,還有印把子和票子……唯一沒有的就是未來。我跟中共體制內任何一方面的人士交談,他們對今天的現狀,有人滿意,有人不滿意,但是談到中共體制的前景,沒有一個官員抱有信心。這就說明,他們有今天,但沒有明天。明天是什麽?就是不管道路多麽曲折,中間出現多少反覆和逆流,時間是需要三年五年還是十年二十年……民主化必定是中共的死路,是中國的生路!
我曾經在幾年前寫過一篇文章,說2021年中國民主化來臨,開始根本的政治轉型。最近見到一些大陸來的商人和官員朋友,都認爲我太悲觀了,他們認爲,變化比我預測的要來得快得多,早得多。但不管時間遲早,民主化是中國能够真正崛起、能够有尊嚴地成爲世界文明社會成員的必由之路。
有人說,過去對中國前途從來沒有預測準確過,所以現在對民主化的預測,也不會準確。對這些議論,我不想辯解和反駁。我只想說,當民主化來臨的時候,我們不要毫無準備,措手不及。
我們能做什麽呢?
人人都來記“變天賬”
在今天,有很多人在努力爭取民主化早點到來。我覺得,即使是比較消極的人,也可以做一個基本的工作:如實記錄你能夠掌握的各級官員和商人勾結的事例,越確定越好,越詳細越好:是誰,在什麽時間,什麽地點,用什麽方式,侵奪人民的財産,侵佔人民的土地,欺壓人們的反抗?
多少官員和房地産商行賄受賄、獲得不義之財,才得以成爲暴發戶?沒有幾個大商人,完全靠自己的智慧和勞動成長壯大;沒有幾個官員,完全靠自己的服務和能力而節節高升。他們做得如此隱秘,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每個貪官奸商的周圍,都有無數老百姓,“群衆的眼睛是雪亮的”,有人掌握細節,有人掌握概貌,有人掌握局部……或許一個人掌握的情况並不翔實、並不完整,但是這些碎片,能够拼出全圖,接近原貌,所以大家都應該很細心地保留相關證據!
我們不希望中國未來民主化的過程是革命,我也不呼喚再來一次就像中共推翻國民黨那樣血腥的革命。但是我堅信:通過法律進行審判,是必要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爲負責,接受評判、裁決——好在時間也沒有過去那麽久,最多也就是三十來年。保留這些證據,就能够冤有頭債有主,追究真正的罪人。我希望大家心裡應該找到自己的方式,為未來的審判做一個最基礎的工作。
如果届時涉案的官員商人在世,他們應該被押上審判台;如果届時他們不在世了,他們的受益者應該吐出非法獲得的財産;受益者如果也參與了非法侵占行爲,他們也應該受到法律的懲處。即使他們到了國外,也可以通過國際合作緝拿歸案。
爲什麽我會有這樣的念頭?“唱紅”“演紅”的“紅劇”裡有“變天賬”的說法,給我啓發:我們人人都應該有一本“變天賬”,眼下無法對他們犯下的罪行索償,也要留下來,將來條件成熟時進行追討。
台灣民主化雖然有很多問題,被反對民主化的人士抓住作爲藉口,但是民主化的涵義,不僅是人民推舉和監督官員,而且政治人物彼此也進行權力之爭,互相監督。這種彼此制約,是防止貪腐的有效舉措。台灣前有陳水扁被判刑,最近又有起訴李登輝。如果說這是“狗咬狗”,其得益者也畢竟是老百姓。再如紅色高棉,中共的好朋友喬森潘等人,也被審判。這些都給了我們巨大的鼓舞。
民主化之後的審判,將不是像中共審判所謂“四人幫”、林彪反革命集團那種內部不同派別人士。未來的審判,是公開的、專業的、嚴格按照司法程序、排除政治因素干預的審判,很多人今天可能面對貪腐什麽都做不了,但到那時,你就可以成爲證人、可以提供證詞,將他們繩之以法。
在中共的“紅色影片”《小兵張嘎》中,八路軍曾經這麽威脅與敵僞合作者:“小心將來拉清單”;而在中共建政之後,不論土改還是“公私合營”,中共都特別警惕被整肅者悄悄記下“變天賬”。這些都說明,對倒行逆施者記帳,是在他們頭上懸了一柄達摩克利斯劍。(根據何頻2011年7月3日談話記錄整理。《明鏡月刊》第18期)
2012年3月13日 星期二
人人都來記“變天賬”錄下官商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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